|
|
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国土资源局11月20日至12月3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兴国土资挂字[2008]029号
|
|
|
|
|
|
经兴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体育场改造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位置及面积:
出让地块位于英武北路东侧、楚水路南侧(体育场改造项目)。地块编号为XH2008GC029号。出让土地面积3413.35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可建筑面积10290平方米,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和面积详见《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
二、出让价格及付款期限:
竞买起始价(总价)为200万元(含建设规费、另缴公路捐资、契税及土地交易服务费),每次加价(总价)幅度为10万元的整数或整倍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地块用途和年限及规划技术指标:
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以挂牌出让文件中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并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图纸施工和装饰。具体条件包括:
①自出让人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在18个月内完成体育场改造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总建筑面积约为15181平方米(含上述10290平方米建筑物)。其中为政府代建面积4891平方米,具体包括室内游泳池及游泳池看台1323㎡、健身房515㎡、乒乓球馆671㎡、台球室581㎡、影视厅611㎡、舞蹈室371㎡、配套用房819㎡(不含现有篮球场1800㎡及看台1800㎡)。外部采用超现代的钢结构及太阳能采光顶设计。②对为政府代建面积部分,政府同意按1000万元补偿。但需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300万元,第二期次年同月付400万元,第三期于第三年同月付300万元。③土地出让金起始价部分,也由出让人支付给受让人用于体育场项目改造的补偿费。其中在开工后支付50万元,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50万元,土建工程完成后支付50万元,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万元。④整个体育场改造项目和受让人受让的土地,均应按照规划部门认定的规划平面图进行设计。⑤有关接电、接水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范围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及有关文件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有意申请竞买者应提供的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须知”。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竞买保证金200万元(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与否均不计息),取得竞买人资格,发给《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填写竞买申请表。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名。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领取的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六、时间安排:
①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至挂牌截止前一日(工作日),到联系地点咨询,缴纳资料费500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②挂牌报价时间自2008年11月20日起至2008年12月3日(挂牌截止日)上午11时00分止(工作日)。取得资格的竞买人到联系地点按规定填报报价单。
③挂牌出让会议时间为挂牌截止日下午15时00分。
七、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兴化市财政专户
开户行:兴化市农村合作银行英武分理处
帐号:201000000546 |
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江苏省兴化市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交易所(挂牌出让会议为二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23-83204007
联系人:王先生、吉先生、陈先生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兴化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1月3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