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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土告字[2010]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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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海土字10245号 | 宗地面积: | 13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马桥经编园区丰收路南侧、经都五路西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6 | 建筑密度(%): | ≤5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万元 | | | 起始价: | 75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公顷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03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13日15时00分 | 宗地编号: | 海土字10246号 | 宗地面积: | 170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尖山新区潮起路东侧LZY-09-06号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6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0万元 | | | 起始价: | 35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公顷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03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13日15时00分 | 宗地编号: | 海土字10251号 | 宗地面积: | 2721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经济开发区文苑路西侧、隆兴路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72万元 | | | 起始价: | 336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公顷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03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13日15时00分 | 宗地编号: | 海土字10254号 | 宗地面积: | 310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尖山新区枕江路南侧、海丰路东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1.6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 | 其他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0万元 | | | 起始价: | 640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公顷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0年12月03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0年12月13日15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2月10日到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11月22日至2010年12月10日到海宁市梅园路20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1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规划建设局新大楼西南角)底楼大厅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海土字10245号号地块:2010年12月03日08时30分至2010年12月13日15时00分;
海土字10246号号地块:2010年12月03日08时30分至2010年12月13日15时00分;
海土字10251号号地块:2010年12月03日08时30分至2010年12月13日15时00分;
海土字10254号号地块:2010年12月03日08时30分至2010年12月13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采用拍卖方式进行。
2、本次挂牌的4宗地块均设有底价,挂牌报价低于底价者则不予成交。
3、竞买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出让金,未竞得者,五天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保证金专户名称及开户银行详见《海宁市2010年第20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海宁市区梅园路203号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内
联系人:张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87223373、87241220、87226173、87289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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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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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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