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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国土资源局3月30日至4月12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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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对金华市区婺城新城区(白龙桥镇) G06-08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位于金华市婺城新城区(白龙桥镇),四至:东:通江路,南:竞达房产,西:空地,北:规划区间道路,面积为7808平方米。具体位置见出让红线图。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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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面积(M2) | 出 让年 限 | 土 地用 途 | 容积率 | 建 筑密 度 | 绿地率 | 挂牌起始 价(元/M2) | 保证金(万元) | G06-08 | 7808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商 业 住 宅 | ≤1.6 | ≤26% | ≥30% | 1450 | 200 |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三、出让方式:公开挂牌出让(设保留价)。
四、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或个人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地点:2005年3月28日起至2005年3月29日15时止。金华市八一南街467号信华房产大楼七楼金华市地产管理所。
六、挂牌时间:2005年3月30日上午9时整至2005年4月12日下午3时整止。
七、挂牌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公示栏、金华市地产所公示栏。
八、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应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不计息),挂牌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为定金,定金在最后一期抵作出让金。
九、报名资料要求:报名时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明,其它竞买人须带合法的开业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买,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可领取出让资料。本次出让由金华正信公证处公证。
十、其他事项:挂牌竞价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出让规定。
十一、本规定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地产管理所垂询。
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联系人:刘东来 季炜棠
联系电话:0579-2398090 0579-22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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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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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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