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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余国土告字[ 2011 ]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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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余市人民政府批准,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ES15-1、ES15-2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 出让起始价(人民币)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S15-1 | 南源路以南 | 工业 | 116664.57(174.996亩) | ≥0.8 | ≥30% | ≤20% | 50 | 118万元 | 1176万元 | ES15-2 | 泉州大道以西 | 工业 | 37570.72(56.356亩) | ≥0.8 | ≥30% | ≤20% | 50 | 38万元 | 379万元 |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拖欠了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个人均不得参与竞买。
三、宗地四至:ES15-1号宗地东至泉州大道、南至浙赣线、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南源路;ES15-2号宗地东至泉州大道、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南源路。具体见宗地图。
四、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1日到新余市仙来大道622号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六楼和赛维大道3399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以财政局收据为准)。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1日17时前携带有关证件到新余市仙来大道622号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六楼和赛维大道3399号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9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七、挂牌地点:
仙来东大道622号新余市国土资源局渝水分局办公楼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六楼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赛维大道3399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八、挂牌报价期限为:
ES15-1号、ES15-2号二宗地挂牌报价期限为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5日上午9时整。
九、2011年8月29日上午9时,我局将组织竞买人到现场踏勘,未去者视为已知。
十、竞买保证金指定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新余市财政局
开户行:市交行营业部
账号:365006002018000124793
开户行:市建行
账号:36001950000050000127
开户行:新余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账号:210028001000016412
开户行:市工行城东支行
账号:150520122900000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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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新余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90-6659049、644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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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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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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