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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渝国土房管告字[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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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公开出让9(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商业、住宅类
序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可建面积(㎡) | 最大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2040 |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19-2、O19-3、O19-5、O21-1、O21-5、O21-6、O21-9、O21-10号地块 | 文化娱乐、商业金融业用地 | 244442 | ≤737099 | 按规划要求 | 按规划要求 | 147669 | 29534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50年。 |
工业类
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途 | 产业类别 | 土地面积(㎡) | 可建面积(㎡)或容积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产出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 投标、竞买保证金(万元) | G12026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F14-1号地块 | 一类工业 | 模具制造项目 | 50008 | ≥0.7 | ≥11073.2 | ≥24480 | 1756 | 352 | G12027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F39-6(D部分)号地块 | 一类工业 | 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 | 6753 | ≥0.7 | ≥15000 | ≥82500 | 396 | 80 | G12028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F16-2地块 | 一类工业 | 汽车零部件制造 | 21029 | ≥0.7 | ≥5002 | ≥24990 | 739 | 148 | G12029 | 北部新区礼嘉组团F标准分区F17-1号地块 | 一类工业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56034 | ≥0.7 | ≥5002 | ≥33750 | 1967 | 394 | G12030 | 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10-5号地块 | 一类工业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4571 | ≥0.7 | ≥7500 | ≥22500 | 162 | 33 | G12031 | 北碚区同兴工业园组团A分区A12-1/05、A13-1/02地块 | 二类工业、一类工业 | 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 | 45198 | ≥0.6 | ≥5010 | ≥10005 | 1119 | 224 | G12032 | 经开区鹿角组团I分区I13-2/02部分、I15/02、I17/02宗地 | 一类工业 |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116441 | ≥1.0 | ≥7000 | ≥12000 | 7582 | 1517 | G12033 |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A标准分区A02-2/02号宗地 | 一类工业用地 | 金属制品业 | 66345 | ≥0.7 | ≥5100 | ≥10050 | 2976 | 596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2、以上宗地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
3、G12026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关于确定礼嘉组团F14-1用地环保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4、G12027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关于确定礼嘉片区平场工业园F39-6(D部分)用地环保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5、G12028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关于确定礼嘉片区平场工业园F16-2用地环保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6、G12029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关于确定礼嘉片区平场工业园F17-1用地环保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7、G12030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部新区分局关于确定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标准分区O10-5地块环保要求的复函》)要求执行。
8、G12031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北碚区环境保护局文件》(碚环函[2012]4号)要求执行。
9、G12032号:环保要求详见重庆市南岸区环保局《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明确拟出让I15/02、I17/02、I13-2/01地块挂牌条件函的回复》。
10、G12033号:环保要求:按《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环准[2004]172号)要求,组织实施低污染、低能耗、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清洁生产项目建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2年4月12日12:00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招标、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23日12:00时-2012年4月12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3月23日12:00时-2012年4月12日12:00时到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12:00时。申请人在参与竞买报名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向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汇入竞买保证金(以到市土矿交易中心银行账上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4月12日12:00时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时间内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择日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公告时间内仅有1家申报的,土地供应方将挂牌出让。招标拍卖日期另行通知。
2、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未签则《成交确认书》自行失效。
3、详情请登录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cqgt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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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5楼
联系电话:023-63654101、63654102、63654105(FAX)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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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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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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