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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3年虞土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3]90号文件批准,定于2013年5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市崧厦镇[2011]J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座落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建 筑密 度
绿地率
崧厦镇伞城市场中央商务区,北靠伞城大道,南侧为河道,西临规划长海公路,东侧为城站·国际广场。
26100M2

住宅、

批发零售

住宅70年

批发零售40年

1.6-1.9
≤30%
≥30%
人民币2460万元
人民币500万元

  
  1、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2、建设内容:批发零售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面积不超过7600平方米。其他详见《规划条件书》。
  
  3、其他要求:根据崧厦镇政府要求,在本地块中受让方需无偿提供安置房,具体详见《关于崧厦镇[2011]J1号地块无偿提供安置房的有关要求》。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6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5月13日下午4时30分前的工作时间内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崧厦镇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5月14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21日下午4时30分。挂牌报价时间:自2013年5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29092。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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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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