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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6)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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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以公开方式出让县城递铺路东侧(递铺二小)地块和孝丰东山新区2号地块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见下表:
1、县城递铺路东侧(递铺二小)地块
土地座落 | 出让面积 | 用地性 质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 他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日照间距 | 县城递铺镇递铺路东侧,灵芝路南侧 | 7309.77平方米 | 商业住 宅 | 40年70年 | 150万元 | 900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不超过1.6 | 不超过35% | 多、低层居住建筑日照间距不少于1:1.25 | 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的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总住宅建筑面积的10%以上。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2、孝丰东山新区2号地块
土地座落 | 出让 面 积 | 用地性 质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 他 | 容积率 | 建筑层次 | 孝丰镇东山新区纬三路与经五路十字路旁 | 5962平方米 | 商业住 宅 | 40年70年 | 100万元 | 560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不超过2.8 | 3-4层 | 具体规划要求及套型结构比例等土地出让前置条件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二、有关事宜
(1)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拍卖时间、领取资料及报名时间、地点:拍卖时间为2006年12月6日,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需在2006年12月5日下午三时前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电话、邮件等其他方式的报名)
(3)本次公开出让的孝丰东山新区2号地块范围内已建有建筑物,本局已依法作出没收处理,任何单位受让该地块后需依法另行办理建筑物作价手续并保留建筑物现状。
(4)本次公开出让的县城递铺路东侧(递铺二小)地块设有保留底价。
(5)在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06年12月6日至2006年12月19日15:00时。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06年12月18日下午15:00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挂牌竞买。
(6)拍卖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
联系方法: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徐先生 冯小姐
联系电话:0572—5021600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沈先生 宋小姐
联系电话:0572—512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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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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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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