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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6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06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火车站综合楼东侧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公开出让外环南路、小亭山东南地块和袍江工业区F-6号地块共2个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地块的规划经济指标及起拍价(起始价)如下表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用 途
土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拍价(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外环南路、小亭山东南地块东至现状小路,南至河流,西至河流,北至大环河居住86438不超过95082不超过1.1不超过38%不少于30%188003000
袍江工业区F-6号地块东至里直江,南至溇底,西至昌明路,北至百盛街商业办公综合用地5872≤10570≤1.8≤40%≥10%750150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上述2个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和袍江工业区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方案的有关情况。

  二、出让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如果一个标的的竞买人在3人或3人以上,则以拍卖方式出让;如果一个标的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出让。
  
  三、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的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办公用地的出让年限均为40年,受让人在出让年限内拥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并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

  市内外的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五、竞买人参加拍卖会的报名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06年11月30日至12月19日的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3、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拍卖(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6)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8)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以上材料(3)(4)(5)(7)(8)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2)(6)提供原件。

  六、拍卖(挂牌)保证金

  参加本次2个地块竞买的,在报名登记时外环南路、小亭山东南地块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3000万元;袍江工业区F-6号地块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 12月19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冲第三期土地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缴入帐户: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帐号:0900000103190200010;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七、如一个标的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标的在12月20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如果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12月20日在《绍兴日报》及市招投标中心和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月2日下午5时整(如在1月2日报名的,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支付保证金)。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6年12月20日起至2007年1月3日下午3时正的工作时间内。在挂牌报价期限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2007年1月3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1月3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2007年1月3日上午12时前,在市土地交易中心窗口报价;2007年1月3日下午2时起,报价地点调整在市招投标中心401大厅。

  八、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

  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本次2个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均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付成交价的40%款额,在成交后30天内付清;第二期付成交价的30%款额,在成交后60天内付清;第三期付成交价的30%款额,在成交后90天内付清。

  在竞得人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竞得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均被视为违约。对无故拖欠出让金,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若出让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九、相关事项详见《须知》 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本次出让地块的拍卖会时间以本次公告为准。
  
  有关本次公开出让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四楼交易大厅索取。

联系方法:


  建设用地处: 张朵朵      电话:5114059

  土地交易中心: 许 虹      电话:8021446

  袍江工业区国土资源分局:王志强 电话:8031606

  交易中心网址:www.sxztb.gov.cn

  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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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ОО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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