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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洪国土资告[2007] 09号
  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洪地№2007G0023-029号(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023东风东路南侧83813.4商住≤1.4≤26%≥33%40704000754250或其整倍数
G024教师公寓北侧20130商住≤1.4≤26%≥30%4070800121220或其整倍数
G025涧小路东侧(体育场)52051.07商住≤2.5≤26%≥20%40706000936050或其整倍数
G026东七道北侧6582.9商住≤1.3≤30%≥20%407010034310或其整倍数
G027富民家园北侧9211.1商住高层≤6.0多层≤3.0≤50%/4070600110420或其整倍数
G028富民家园西侧4308.2商住≤1.5≤50%/407020030010或其整倍数
G029富民家园南侧18529.7商住≤1.7≤32%/4070600105310或其整倍数


  备注:1、G023号地块超过6层以上的高层部分容积率另加0.6;G025号地块超过11层以上的高层部分容积率另加0.5,超过16层以上的高层部分再加0.5。2、G023、24、25、27、28、29号地块为净地出让,G026号地块为毛地出让,竞得人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等。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进行,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的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5日至2007年12月20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9日至2007年12月20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0日下午5: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2月20日下午5: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
  
  挂牌报名时间:2007年12月9日上午8:00至2007年12月20日下午5:00、挂牌竞买时间:2007年12月9日上午8:00至2007年12月21日下午5:0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在挂牌期限内允许多次报价。
  
  (五)挂牌交易成交后,15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7日内交付成交价款的70%,余款于土地交付时付清(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15%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及余款抵充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交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即可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洪泽县信用联社
  
  账号:3208290101201000011618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东九道26号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87208999、87208985
  
  传真:0517-87223013、87208985
  
  联系人:高翔、仇应关、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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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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