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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菏国土资告字(2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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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May-10 | 开发区桂陵路以东,火车站广场以南,规划支路以西,中山路、自然路以北 | 地块一21490地块二111723 | 地块一商业地块二居住 | 地块一≤3.5地块二≤3.0 | 地块一≤40%地块二≤20% | 地块一≥15%地块二≥40%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2000元/㎡以上 | 3900 | 3996 | 200 | Jun-10 | 牡丹区市变压器厂以南,胡同以东,水利花苑以西、西城居民点以北 | 10886 | 居住 | ≤2.2 | ≤28% | ≥30% | 70年 | 2000元/㎡以上 | 300 | 327 | 16 | Jul-10 | 开发区颐馨园以东,颐馨园以南,自然路以西,自然路以北 | 7107 | 居住 | ≤1.8 | ≤28% | ≥30% | 70年 | 2000元/㎡以上 | 200 | 213 | 11 | Aug-10 | 牡丹区黄堽镇辖区市农业科学院内 | 26453 | 居住 | 0.6-0.8 | ≥30% | ≥25% | 70年 | 2000元/㎡以上 | 150 | 159 | 4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欠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关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买取挂牌出让文件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2010年6月21日。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0年6月21日17时(须于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帐户)。竞买保证金可抵充成交价款,未竞得者在五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起止时间(工作日):2010年5月24日8时30分至2010年6月22日17时。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9时至2010年6月24日17时,挂牌截止时如有两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挂牌期间竞买人未进行报价的,不得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9时;挂牌地点为中银大厦22楼。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以单位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等有关资料。
(2)以个人参与竞买的提交:竞买申请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发票以及竞买须知中要求的有关资料。
(3)联合竞买的提交:除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
(4)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提交书面材料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五、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申请人报名的第二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买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2010-05号、2010-06号、2010-07号、2010-08号四宗地为未拆迁毛地,拆迁红线内的拆迁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拆迁工作由政府部门会同受让人依法组织实施。挂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开发管理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成交价款契税。
(三)2010-05号、2010-06号两宗地设有报名前提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中的竞买须知。《挂牌出让文件》由菏泽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出让人在出让前组织竞买者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
联系方法:
出让人: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菏泽市中华路298号(中银大厦22楼)
联系人:秦廷义、王瑾、马剑克
联系电话:0530-5962105
传真:0530-5313939
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许洪博
联系电话:0530-663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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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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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国土资源局 菏泽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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