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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告字[201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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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杜桥镇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1 | 331082112253003 | 富沈村、富洋村 | 10000 | 公共设施(供电行业) | 1.5 | 30%-45% | 35% | 50 | 180 | 531 | 2 | 331082112253004 | 富沈村 | 8423 | 公共设施(供水行业) | 1.5 | 30%-45% | 35% | 50 | 160 | 486 |
本次挂牌出让,报价时达到或超过起始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和土地契税。
二、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建设规划局东建规[2010]48号、东建规[2011]16号规划要求编制工程建设方案,建设项目相关的用地指标和投资强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行业控制指标要求。
三、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竞买者须在报名前到杜桥镇人民政府申请竞买资格(咨询电话:85667883),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然后携带杜桥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竞买资格审查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独立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二楼(国土资源出让)窗口参加报名。报名时交纳相应宗地保证金,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11年10月4日前全部交清。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9月2日16时止,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国土资源出让)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从网上查阅(www.landchina.com、www.lhgtzyj.gov.cn)。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投标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电子屏幕)。挂牌报价时间:2011年8月26日8时至2011年9月5日16时;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
1207022109049207856(临海市工商银行)
930101040002132(临海市农业银行)
330666135012214000000025(临海市建设银行)
510004522100010(临海市台州银行)
840024759108093001(临海市中国银行)
1110040101201000054181(临海市农联社营业部)
358520100100003057(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580706220100015(民泰银行临海支行)
800100000019000200(临海湖星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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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85280089、852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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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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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 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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