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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和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淳土告[200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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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淳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2005—22、23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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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宗地面积(M2) | 土地位置 | 规划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容积率 | 起始价 | 保证金 | 2005-22 | 20210 | 千岛湖镇梦菇塘桃源岛 | 住宅 | 住宅70 | 40%以下 | 35%以上 | 0. 3以下 | 1200万元 | 200 万元 | 2005-23 | 18733.31 | 千岛湖镇五小外侧 | 商住 | 商业40 住宅70 | 35%以下 | 30%以上 | 1.5 以下 | 3000 万元 | 500 万元 |
具体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应于2005年8月10日至8月23日持竞买申请书、有效证明资料(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保证金到帐后,方可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
四、出让方式的确定: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土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须知1-6、8-16的规定,采取挂牌出让方式的,出让人和竞买人须严格遵守土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须知的有关规定。
出让方式将于2005年8月24日确定,并通知竞买人,属于挂牌出让的,同时通知加价幅度。
五、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 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05年8月25日上午9:00
2.拍卖地点: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大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 挂牌竞价期限:2005年8月25日至9月3日
2. 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1:00,15:00-16:00
3. 挂牌及报价地点: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大厅。
六、出让文件的索取和地形图的买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05年8月10日起到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索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和挂牌出让文件》和买取地形图。
七、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竞买人在挂牌成交后,30天内须交纳50%的成交款,60天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仅指级差地租、市政大配套费)。竞买人如逾期未交纳,出让人将解除一切合同,依法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索取赔偿的权力。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日内须交纳200万元和50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保证金可抵充定金,定金可抵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特此公告。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1—64813052
联 系 人:余先生、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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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200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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