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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庐县国土资源局6月3日至6月17日挂牌出让二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桐庐县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将对桐庐镇新区53、5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区53、54号地块位于桐君街道大奇山路与白云源路叉口,两地块之间为在建的桐庐剧院。土地出让面积为29400平方米(折44亩),其中53号地块22.4亩,54号地块21.6亩。用途为商业、居住、办公、酒店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酒店40年,办公50年,居住70年。起牌价经评估为140万元/亩(含城建配套费,不含3%的土地契税)。规划指标见桐建设2005规条字001号。

  二、报名条件:1. 受让人必须接受在两地块之间的18亩剧院用地上的剧院在建工程,并必须按原定设计方案在2006年6月前建成剧院并投入使用。工程总价为4864万元,在建工程评估价为1800万元,所缺3064万元由县政府根据工程进度支付。2. 剧院归受让人经营、使用(使用年限为50年)并要求其永久性保留剧场及电影放映功能,县级以上会议及活动,剧院无条件提供无偿使用和服务。3. 竞买人在竞买前在缴纳挂牌保证金的同时,缴纳600万元剧院履行押金,未成交者与保证金一起退还,成交者不予退还,并在成交同时必须与县文体局签订剧院建设和经营协议,县文体局根据成交者当年履约情况对当年所摊押金予以退还或作为违约金予于扣除,连续两年违约的,政府将收回剧院使用权。4. 对该项目竞买人必须有3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投入,并在竞买前确保外资注册到位。5. 受让人应协助做好剧院综合项目原业主所涉项目债务等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竞价规则:1. 起牌价:140万元/亩(含城建配套费,不含3%土地契税)。加价幅度为10元/平方米或1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2. 挂牌时间、地点:2005年6月3日上午9:00-6月17日下午4:00工作日内在桐庐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土地交易市场内。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05年6月16日间的上午9:00到下午4:00前的工作日内,到桐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市场内索取《挂牌须知》,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挂牌保证金600万元和600万元剧院押金。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1)-64217030 64217002
桐庐县国土资源局
200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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