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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2月18日至3月3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余杭区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经余杭区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决定对余政挂出(2008)08号一幅地块采用净地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余政挂出(2008)08号地块:
  
  (1)用地范围及性质:该地块位于崇贤镇紫藤路与桂丰路交汇处,东至崇贤镇鸭兰村土地,南至桂丰路,西至紫藤路,北至河流。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肆拾年。
  
  (2)主要规划指标: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主出入口绿地率(%)建筑限高(m)低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m)起始价保证金(万元)
ESWN
商业金融业用地(C2)31608≤2.5≤45南、西≥25  208 4270\854


  说明:
  
  1、用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图中所注尺寸单位均为米;
  
  2、按规范配置停车泊位;
  
  3、低、多层建筑按图示后退道路红线,高层建筑按规定增加后退距离;
  
  4、按规定编制交通及环境影响分析评价,并须报相关部门批准;
  
  5、建筑后退北侧河道设不小于15米绿化带,并同时满足北侧离界距离;
  
  6、其他要求以国家、地方规划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在截止报名日在余杭区内无欠交土地出让金情况记录(含关联企业)的均可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竞买成交后,1、该项目须建设农业总部经济大厦及配套宾馆,配套宾馆标准必须达到五星级;2、项目总投资不得少于3500万美元,竞得者须在杭州市余杭高新农业示范中心内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美元的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3、项目开工时间为交地后6个月,建设期限为18个月;4、项目在5年内实现税收1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要求由杭州市余杭高新农业示范中心在项目竣工后进行复核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违反第1款条件的,按出让金总额的20%缴纳违约金;违反第2、4款条件任何一条的,按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标准的比例,要求受让人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违约金;违反第3款条件的,每延迟1日,按出让金总额的1‰缴纳违约金。
  
  竟买成交后十日内交出让金的50%(含保证金),六十日内付清100%出让金。非余杭区注册登记的中标者必须在余杭区注册具有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8年2月18日上午8:45时起至2008年3月3日下午3:00时整止(法定休息日除外)。
  
  四、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45至11:45,下午1:45至4:15,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缴纳保证金且到帐后(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29日下午3:45时前),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8年2月5日起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索取。
  
  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公证。

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571—86229785
  
  联系人:蔡琪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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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余政挂出(2008)08号地块由杭州子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4271万元竞得。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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