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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市国土资源局4月6日公开拍卖四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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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嵊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05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一楼交易大厅公开拍卖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位于长乐镇老嵊义线南侧,土地面积530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2.1,建筑密度49%,绿地率20.8%。
2#地块位于长乐镇老嵊义线北侧,土地面积6729.1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1.2,建筑密度41%,绿地率25%。
3#地块位于长乐镇新嵊义线南侧,土地面积264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2.6,建筑密度69%。
4#地块位于黄泽镇西直街,土地面积1385.6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建筑层数四层,建筑密度100%。
二、出让方式、起拍价、付款方式
1、出让方式:本次出让的1#、2#、3#、4#地块均采取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超过或达到底价的,价高者成交。
2、起拍价:1#地块起拍价为473万元人民币,2#地块起拍价为243万元人民币,3#地块起拍价为217万元人民币,4#地块起拍价为90万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成交地价在成交当日付20%(不包含保证金),余款在成交后30天内付清,逾期不缴的,1个月内收取5%-10%的滞纳金,超过1个月的没收保证金并中止合同。成交地价只包含土地出让金。
三、竞买对象
凡具有资金实力,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5年3月16日上午8时始至2005年4月5日下午5时止的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三楼服务区土地(矿产)交易部(地址: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3、有关要求:有意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须在2005年4月5日下午5时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竞买的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到规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确认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报名时须同时缴纳竞买和履约保证金1#地块为236万元人民币,2#地块为122万元人民币,3#地块为110万元人民币,4#地块为4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可在嵊州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支票或汇票),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缴入帐户: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开户银行:鹿山农村信用社;帐号:209323。竞得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抵作地价款,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将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土地交付时间为付清成交款后的15日内。有关出让资料及地块详细资料可到嵊州市招投标中心三楼服务区土地(矿产)交易部购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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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人: 马安平 范朝华
联系电话: 0575—3360391
网址:http://www.szdlr.gov. cn或http://www.sz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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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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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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