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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00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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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绍兴县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绍兴县招投标中心并定于2005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三楼交易大厅(柯桥兴越路1718号)对绍兴县裕民三期、四期地块等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概况:
出让地块地块座落出让面积(m2)用途出让年限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备注
裕民三期地块兴越路以北湖中路以东38354居住商业704028%以下1.35以下28%以上住宅回购房按100%回购
裕民四期地块裕民路以北湖东路以西24453居住商业704032%以下1.45以下25%以上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资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2005年7月27日(星期三)、7月28日(星期四)下午16时前携带本公告第4条规定的有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报名时,竞买人须用银行汇票缴付竞买保证金(裕民三期地块为人民币300万元、裕民四期地块为人民币200万元)。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地价款;未竞得的,在拍卖活动结束2天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买人需提交的有效证件及材料

  (1)竞买申请表(回执);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报名及领取相关资料地点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二处(柯桥兴越路1718号三楼320室),公告之日起即可领取相关资料。

  四、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帐号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法:


  联系人: 王先生 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5)4138505 4130730

  网址:www.shaoxing.gov.cn

  www.sxxztb.gov.cn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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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二○○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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