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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3年虞土第 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3]241号文件批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市滨江新城3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座落

出让面积

( M2)

土 地 用 途
出让年限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 度
绿地率
上虞市滨江新城,南至北二路,北至滨江路,西至四环路,东侧为空地。
103642
住宅(人才公寓)、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
住宅(人才公寓)70年,

商务金融、

批发零售40年

1.7-2.0
20%-38%
详见《规划条件书》
人民币15550万元
人民币3200万元


  
  1、地块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2、其他要求:(1)、商务金融部分允许分割且每宗建筑面积不少于半层或300平方米;(2)、科技园项目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5%;(3)、建设内容:详见《规划条件书》。
  
  二、出让方式: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因该地块为推动产业创新,城市创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型科技园,并用于建设市科创服务中心等项目,竞买对象须为拥有经科技部核准列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的依托单位。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25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10月8日下午4时前的工作时间内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挂牌报价时间:自2013年9月25日起至2013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六、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市外竞买对象、自然人、其他组织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320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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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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