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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宿迁2014(经)挂I期
  经宿迁市人民政府批准,宿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有底价方式出让12(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坐落
出让面积(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
交地 方式
挂牌价 (万元/亩)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4(经)I宿城39
位于宿城经济开发区南区,东至纺织路,南至空地,西至水渠15米绿化带,北至御水佳园一期用地。
62.14
居住用地
70
2
≤24%
≥35%
现状
62
900
2014(经)I宿城40
位于耿车循环经济产业园,东至空地,南至标准厂房地界,西至科创路,北至苏州路。
26.99
商业、商务用地
40
2
≤35%
≥25%
现状
50
300
2014(经)I宿城41
位于宿城区龙河镇,东至空地,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13.99
居住用地
70
1.5
≤30%
≥35%
现状
27
80
2014(经)I宿城42
位于宿城区龙河镇,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3.58
商住混合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
≤30%
≥35%
现状
32
30
2014(经)I宿城43
位于宿城区龙河镇,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3.95
居住用地
70
1.5
≤30%
≥35%
现状
27
30
2014(经)I宿城44
位于宿城区洋北镇,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4.39
居住用地
70
1.8
≤30%
≥35%
现状
32
30
2014(经)I宿城45
位于宿城区洋北镇,东至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8.07
居住用地
70
2
≤35%
≥25%
现状
32
60
2014(经)I宿豫37
位于宿豫区陆集镇,东至健康路,西至东大街,北至文府路,南至陆府路。
42.29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
≤35%
≥25%
现状
48
500
2014(经)I宿豫38
位于宿豫区陆集镇,东至健康路,西至东大街,北至文府路,南至陆府路。
20.4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居住70年
2
≤35%
≥25%
现状
50
300
2014(经)I宿豫39
位于宿豫区大兴镇,东至村组水泥路,西至民房,北至振兴路,南至宿泗路。
23.12
居住用地
70
1.6
≤28%
≥35%
现状
44
300
2014(经)I洋河新区13
位于洋河新区,东至南大街,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支一路。
38.32
商业用地
40
2
≤35%
≥10%
现状
83
650
2014(经)I洋河新区14
位于洋河新区,东至南大街,南至支一路,西至空地,北至空地。
19.44
商业用地
40
2
≤35%
≥10%
现状
83
350


  
  备注:本次出让地块均采取有底价方式挂牌,按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014(经)I宿城39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61476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7313万元补偿款;2014(经)I宿城40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8353.55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294万元补偿款;2014(经)I宿城41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6264.86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878.40万元补偿款;2014(经)I宿城42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895.68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14.58万元补偿款;2014(经)I宿城43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3105.13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476.51万元补偿款;2014(经)I宿城44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2194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59.88万元补偿款;2014(经)I宿城45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9634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199.98万元补偿款;2014(经)I宿豫37地块:该宗地1、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2、地面上约30143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3458.42万元补偿款;2014(经)I宿豫38地块:该宗地1、配套商业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2、地面上约24450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2689.27万元补偿款;2014(经)I宿豫39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20930.48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1794万元补偿款;2014(经)I洋河新区13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19371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3517.05万元补偿款;2014(经)I洋河新区14地块:该宗地地面上约19782.18平方米建筑物以予保留,竞得人需另行支付3591.7万元补偿款。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对竞得地块实施开发的,应在购买申请中对成立新公司出资构成(股东构成、出资比例)、成立时间做出说明。
  
  三、本次出让地块均采取有底价方式挂牌,按报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宿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sq.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都可参加本次网上交易活动。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也可于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2月1日,到宿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3号楼2楼)获取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应持有效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办理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二号楼9楼,已有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登录网上交易系统,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申请。递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8:30起至2014年12月9日下午17:30止。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3号楼2楼)。
  
  各地块网上报价时间均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8:30起至2014年12月11日下午16:00止,1小时后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网上挂牌时间均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8:30起至2014年12月11日下午17: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交易系统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系统中出让人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缴纳)。
  
  (二)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确定办法:
  
  1、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提交有效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2、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则需按照网上交易系统的询问,选择“是”按钮,并点击“确认”方可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当日17时开始)。
  
  (1)在网上限时竞价阶段,无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且出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2)在网上限时竞价阶段,通过网上限时竞价,按出价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其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
  
  3、无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或虽有人缴纳保证金但无人提交有效报价的,地块不成交。
  
  (三)成交人的确定办法: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2014年12月18日前持《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证件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
  
  (四)该期出让须知等材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该期地块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地产投资网、江苏土地市场网、宿迁市国土资源网、宿迁市招标投标网、宿迁日报发布,网址分别为:
  
  http://www.landchina.comhttp://www.cnestate.com
  
  http://www.landjs.comhttp://www.sqmlr.gov.cn
  
  http://www.sqzbtb.com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宿迁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527-8439637584396376843963688435853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5-960100527-84396015
  
  开户单位:宿迁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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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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