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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04)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以挂牌方式出让梅溪镇墅兴路以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地块概况:

  1、 地块位置:本次挂牌地块位于安吉县梅溪镇墅兴路以南,东至昆墅路,西临老居住区,区块位置条件较为优越。
  2、 出让土地面积:本次挂牌地块总用地面积66839.7平方米,无道路带征,净出让面积66839.7平方米。
  3、 出让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4、 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 出让地块规划要求:

  1、 出让地块土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
  2、 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容积率不低于1.0,住宅间距为1:1.25,建筑层次在2-5层。

  三、 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 挂牌起投价及加价办法: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1700万元(设保留价),加价幅度为10 万元或其倍数。

  五、 挂牌时间、地点及办法:挂牌时间为2004年3月4日至2004年4月2日下午3时整。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在2004年4月1日下午3时前到安吉县国土资源局资产管理科报名,购买挂牌文件并缴纳保证金500万元。

  六、 付款方式及期限: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按挂牌须知的规定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七、 竞买人须提交的资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

  八、 竞投报名地点: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

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先生 柳小姐 电话:0572--5021600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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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0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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