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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 2009 ] 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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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壹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公顷) | 总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1 | 路北街道墙里贺西地块(樱花路与银安街西北角) | 10.5601 | ≤211200其中商业≤22000住宅≤189200 | 商业、住宅 | ≤2.0 | ≤25% | ≤80 | ≥30% | 商业40、住宅70 | 45620(地价含配套费) | 9000 |
详细规划要求见台规条[2009]4001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如路桥区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应在路桥区注册公司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8月4日17时前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8日至8月4日(工作时间),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购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12日(工作时间),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拍卖报名时间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4日16时,
挂牌报名时间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1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拍卖或挂牌报名截止日的当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报名资格确认后,若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定于2009年8月5日10时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举行。若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未达到三家,该宗地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时间定于2009年8月5日9时至2009年8月14日16时,挂牌出让地点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买受人须在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保证金),6个月内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5%,余款25%在9个月内付清,一个月内缴清3%的土地契税。
2、该项目出让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3年内竣工。
3、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4、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八、银行账户
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301-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出让金汇入:路桥国库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8685128、82525023、82905169
联系人:沈先生、张先生、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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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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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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