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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 2009 ] 025号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壹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出让面积(公顷)总建筑面积(m2)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m)绿地率
1路北街道墙里贺西地块(樱花路与银安街西北角)10.5601≤211200其中商业≤22000住宅≤189200商业、住宅≤2.0≤25%≤80≥30%商业40、住宅7045620(地价含配套费)9000

  
  详细规划要求见台规条[2009]4001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如路桥区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应在路桥区注册公司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8月4日17时前确定该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8日至8月4日(工作时间),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购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12日(工作时间),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拍卖报名时间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4日16时,
  
  挂牌报名时间2009年7月28日至2009年8月1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拍卖或挂牌报名截止日的当天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报名资格确认后,若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定于2009年8月5日10时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举行。若符合报名资格的单位未达到三家,该宗地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时间定于2009年8月5日9时至2009年8月14日16时,挂牌出让地点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买受人须在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保证金),6个月内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25%,余款25%在9个月内付清,一个月内缴清3%的土地契税。
  
  2、该项目出让成交后1年内动工建设、3年内竣工。
  
  3、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4、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八、银行账户
  
  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301-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出让金汇入:路桥国库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8685128、82525023、82905169
  
  联系人:沈先生、张先生、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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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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