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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慈土资告〔2011〕275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文化商务区10#-B地块东至规划四灶浦江,南至规划明月湖路,西至文化商务区10#-A地块,北至规划潮塘江。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投标保证金等如下:

地块编号

出让面积(M2)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规划性质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开发程度

起始价总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文化商务区
10#-B地块

19586

47.9

1.4

22.1

体育馆
健身馆

文体娱乐用地

50年

现状

2938

590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综合评分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招标出让文件,并缴纳招标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口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下午4: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0月9日下午4:00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定于2011年10月10日上午9:00-9:29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232室投标,2011年10月10日上午9:30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交易大厅232室开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活动实施监管。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文化商务区10#-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带经慈溪市规划局批准的建设方案,竞得人必须按该方案开发建设。
  
  (二)文化商务区10#-B地块为自建项目,建成后不得销售或分割转让。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口头投标,不允许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四)缴退保证金要求:投标单位应通过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个人作为竞买人参加招标的,可以现金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帐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凭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中标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付款期限:中标人在中标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六)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竣工。
  
  九、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账号:7336210182600034034
  
  

联系方法:


  出让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4-63829993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监督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4-63989921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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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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