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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009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二十三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序号地块位置编号面积用途出让年限规划技术指标起报价保证金
(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元/㎡ 万元
1平江区人民路东、总官堂路南苏地2009-B-107567.4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40﹥3.0 ﹤4.0﹤45%﹥35%6000450
2平江区城北东路北、江星路西苏地2009-B-119414批发零售用地402.0-2.5≤45%≥25%6600620
3沧浪区西塘河东、规划道路南(原苏纶纺织厂西南角)苏地2009-B-126529.4城镇居住用地70≤ 3.5﹤25%﹥37%15000980
4沧浪区南环西路南、友新路西苏地2009-B-1338143.3批发零售用地40﹤1.3﹤45%﹥25%45001720
5吴中经济开发区东方大道东侧、独墅湖西侧苏地2009-B-14292900城镇住宅用地70≤0.9≤28%≥37%32629600
6吴中区长桥街道苏蠡路东侧、金利花园南侧苏地2009-B-155782.9商务金融用地40≤3.5≤50%≥20%4173240
7吴中区临湖镇苏东运河西侧迎宾路北侧苏地2009-B-1635839.3住宿餐饮用地(宾馆)40≤2.0≤35%≥30%989350
8吴中区临湖镇银藏路北侧西地块苏地2009-B-1719194.1城镇住宅用地70≤1.2≤25%≥37%1230260
   1624.4批发零售用地40≤1.7≤50%≥20%  
9吴中区甪直镇甫澄东路东侧、合兴路北侧苏地2009-B-1814706.3城镇住宅用地70≤1.1≤25%≥37%1640240
10吴中区甪直镇甫澄东路西侧、合兴路北侧苏地2009-B-1920793.7城镇住宅用地70≤1.1≤25%≥37%1640340
11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西、阳澄湖西路南苏地2009-B-2074458城镇住宅用地70≤2.2≤20%≥37%52503900
12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西、小河北苏地2009-B-2184235城镇住宅用地70≤2.2≤20%≥37%49504200
13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中路北、采莲路西苏地2009-B-2220427 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40≤2.6≤40%≥25%4200860
14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西、太阳路南苏地2009-B-2323080 住宿餐饮和其它商服用地(4S店)40≤2.0≤45%≥25%1200280
15相城区元和街道文陵路东、春申湖路北苏地2009-B-2412703 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40≤5.0≤45%≥20%3500450
16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中路北、相城大道西苏地2009-B-2510902 住宿餐饮用地40≤3.0≤40%≥25%1950210
17相城区元和街道小河东、嘉元路北苏地2009-B-269470 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40≤2.5≤45%≥25%3600340
18相城区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恒心路南、恒运路西苏地2009-B-2718963 商服用地40≤1.5≤45%≥25%1500280
19相城区太平街道聚金路西、联圩路北苏地2009-B-2860194 城镇住宅用地70≤1.2≤30%≥37%1350810
20工业园区娄葑镇阳澄湖大道南、小水泾西苏地2009-B-29173883.17 城镇住宅和商服用地70 401.2-1.610%-25%50%-70%2400 4200
21工业园区娄葑镇通园路西、北摆宴街南苏地2009-B-303382.16 城镇住宅和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用地70 40≤3.5≤60%≥10%10500 360
22高新区浒关分区金灯街南、文昌路西苏地2009-B-3140452.5城镇住宅用地70≤1.5≤25%≥30%2250910
23高新区浒关分区兴贤路南、环山路西苏地2009-B-3272230批发零售用地40≤0.6≤30%≥30%20001500

  
  二、起拍价组成
  
  以上地块起拍价包含毛地地价、地面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费、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拍卖文件。
  
  三、国有建设用地拍卖出让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四、拍卖出让有关事项
  
  1、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土地拍卖因地块较多,分上、下午二场举行,具体地块拍卖的顺序及时间,待报名结束后2009年8月4日上午通知各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和个人。
  
  拍卖时间:2009年8月5日上午9点整;2009年8月5日下午1点30分。
  
  拍卖地点: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厅。
  
  2、拍卖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3日上午9点起至2009年8月3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8楼地产经营科。
  
  3、特别说明:
  
  (1)苏地2009-B-10号地块用途为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其中批发零售用途建筑面积不能分割销售,但可整体销售;商务金融用途建筑面积可以分割销售。
  
  (2)苏地2009-B-23号地块,用途为住宿餐饮、其它商服用地(4S店),住宿餐饮用地占总建筑面积的70%,其它商服用地(4S店)占总建筑面积30%,所建建筑物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
  
  (3)苏地2009-B-24号地块,用途为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所建建筑物不得分割销售。
  
  (4)苏地2009-B-25号地块,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须按四星级酒店标准设计建设,所建建筑不得分割销售。项目交付使用时须达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四星级等级。
  
  (5)苏地2009-B-29号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和商服用地,地块内服务于本区内的公益及商业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应为规划总建筑面积的1~3%。地块内部河道面积计入该地块出让面积,市政河道、驳岸应按规划进行整改,保持自然水系沟通及防洪要求。地块内设幼儿园一所(土地计入出让总价,计算容积率),位置、面积和规模由园区相关部门审定,应有便于独立分割的独立宗地,独立设置对外出入口。该幼儿园规模为3轨12班,占地不少于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幼儿园由受让人负责建设,幼儿园建设方案需经园区教育局、规划建设局批准,建设的标准和质量符合规划要求和建设规范,建成以后幼儿园土地和房产无偿提供给政府。幼儿园必须与住宅建设同步规划,与地块同时开工建设,并在住宅小区首期建成交付时,同时交付验收。幼儿园由园区教育部门公开招标,确定办学体制和主体。
  
  (6)苏地2009-B-30号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和商务金融用地,地块上建筑三层以下为商业,三层以上为居住(详见地块规划要求)。
  
  (7)苏地2009-B-32号地块,小区入口3000平方米景观绿化广场由受让人与商业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并在项目首期建成交付时验收。
  
  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不设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报价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
  
  至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如宗地报名参拍者仅有1个单位或个人时,该宗地将不再拍卖,该土地使用权由该宗地报名者以拍卖公告的起报价受让取得。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有关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组织和情况咨询,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拍卖文件于本公告发布五日后在上述地点索取。咨询电话:0512-65212770、0512-65212826;传真:0512-68633222;联系人:汪钧、赵亚军、仲明东。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
  
  同时各区地块情况还可以向所在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
  
  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也可在互联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tdcb.suzhou.gov.cn、www.szgtj.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方法:


  吴中区联系人:徐夏良;联系电话:0512-65258878
  
  相城区联系人:冯宏庆;联系电话:0512-85182332
  
  高新区联系人:胡蔚;联系电话:0512-69205878
  
  工业园区联系人:何坚;联系电话:0512-66606720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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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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