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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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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竞价方式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地下空间权使用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投标保 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 1 | 经三街东侧、兰馨西路西侧 | 114928 | 59000 | 商住 | ≤1.1 | ≤33% | ≤100米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9351.3319 | 1900 | 100 | D03 | 2 | 兰德路南侧、经三街东侧、兰馨西路西侧 | 188489 | 80000 | 商住 | ≤1.1 | ≤33% | ≤100米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2910.8956 | 2600 | 100 | D0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即对投标人的规划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转入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得,如只有三名投标人参与规划方案评比,则前两名投标人转入现场竞价,如只有两名投标人,则此次招标竞价活动取消。现场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申请人可自2011年7月19日后在大庆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dqlr.gov.cn/gtzy/index/)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本或到大庆市国土资源局(东风新村建设路105号)土地利用科(前楼407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9日至2011年8月15日,到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四楼407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
经审查,申请人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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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大庆市国土资源局(东风新村建设路105号)
联系电话:0459-6295035
查询网址:http://dqlr.gov.cn/gtzy/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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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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