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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台土告字
[2013]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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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13]0030号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椒江JHM090(景元路商业区)陶王村、星辉村村留地(商住)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 (设有保留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地上建筑总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台土告字[2013]029号 | 台州市椒江区经东路西侧、景元路北侧地块(JHM090景元路商业区陶王村、星辉村留地商住地块) | 27066 | 24606 | 批发零售、城镇住宅 | ≤54133(其中城镇住宅建筑面≤41133㎡、批发零售建筑面积≤13000㎡) | ≤40% | ≤50米 | >1.0,≤2.2 | 25% | 批发零售40年、城镇住宅70年 | 6356万元,并无偿返还给陶王村商业建筑面积11235㎡、返还给星辉村商业建筑面积1765㎡。 | 2936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2]20006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椒江区外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月内在椒江区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2013年5月20日起到台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经自行实地踏勘后,可于2013年05月26日至2013年6月4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书面申请时,申请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其截止时间为2013年06月04日16时,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为2013年06月05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
挂牌时间为:2013年05月28日09时至2013年6月6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开发条件详见《陶王村、星辉村留地项目开发建设协议》。
(3)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4)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5)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868512788221142
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竞买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帐号: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州市分行帐号:36886290657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帐号:57690003411030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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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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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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