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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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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天子湖镇2012-1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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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位置 | | 土地用途及年限(年) | | | | 规划要求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AJ2013G-050 | 天子湖镇良朋村 | 16981 | 工业(纺织业)50年 | 629 | 130 | 3770 | 1.2-1.6 | 不超过50% | | 天子湖镇2012-1 | AJ2013G-051 | 晓墅工业园 | 19056 | 工业(食品制造业)50年 | 662 | 135 | 4245 | 1.2-1.8 | 不超过50% | | 安吉县梅溪镇工业土地收储中心 | AJ2013G-052 | 独山头村 | 561 | 工业(竹木制品业)46年 | 20 | 5 | 84 | 1.2-1.8 | 不超过45% | | 梅溪镇2012-23-1地块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工业企业资质)。
三.企业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均不设底价。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挂牌文件》或查阅中国地产投资网(网址:http://www.cnestate.com)、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ajztb.com)。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1月05日日15:00时前,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15:00时。
六、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11月06日至2013年11月15日上午9:00时。
八、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地价款;
2、受让人在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到县发经委(县综合验收办),按规定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
3、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30246)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王先生韦女士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魏小姐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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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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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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