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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市国土资源局4月6日至5月11日挂牌出让三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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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及要求
编 号 | 地块座落 | 地块状况 | 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要求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容积率 | NO.2007-C-19 | 港区A4区人工湖东侧地块 | 净地 | 22938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40%≥30% | ≥35% | ≤1.2 | NO.2007-C-20 | 海港新城区C1、C2、D1地块 | 净地 | 136920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45% | ≥30% | ≤1.5 | NO.2007-C-21 | 港区口岸服务区地块 | 1号 | 净地 | 84648 | 住宅 | 70年 | ≤20% | ≥35% | ≤1.5 | 2号 | 净地 | 147930 | 商业 | 40年 | ≤35% | ≥25% | ≤1.0 | ≤5% | ≥10% | ≤0.1 | 3号 | 净地 | 244248 | 商业住宅 | 40年、70年 | ≤25% | ≥35% | ≤0.6 | ≤20% | ≥40% | ≤0.5 |
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NO.2007-C-19宗地: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00万元,竞买保证金120万元, 加价幅度为2万元/次或2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07-C-20宗地: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600万元,竞买保证金600万元, 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07-C-21宗地: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6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 加价幅度为10万元/次或10万元/次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本次挂牌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07年4月6日8时30分起至2007年5月10日18时止持竞买申请书,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竞买保证金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07年4月6日8时30分至2007年5月11日16时。
2、挂牌报价(书面)时间:2007年4月6日8时30分至2007年5月11日15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名、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五楼建设用地科。 |
联系方法:
出让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人:纪先生 钱先生
电 话:0515-3517485、3996776、3958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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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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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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