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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磐国土出(经)告字[2010]041号
  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磐国土出(经)3307272010041
宗地面积:
16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大盘镇殿下原森工站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等于4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2万元
起始价:
2000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招标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招标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21日至2011年03月24日到大盘镇政府办公室获取招标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3月21日至2011年03月24日到大盘镇政府办公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3月2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3月2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投标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活动定于2011年03月25日至2011年03月25日在大盘镇政府会议室进行。2011年03月25日在大盘镇政府会议室开标。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买受人在受让后1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不交清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保证金不予退还。
  
  2、保证金在土地受让后可抵作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在投标结束后当日内退还。
  
  八、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大盘镇政府盘山国土资源中心所
  
  联系人:孔向东、杨淑梅
  
  联系电话:688766、84611702(695100)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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