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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慈土资告〔20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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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慈溪市土地储备中心长河7号、龙山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期限:2005年7月11日至7月22日(双休日除外)。
报价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双休日除外)。
报价地点:2005年7月11日至7月22日上午止在市国土资源局515室(南二环中路138号),7月22日下午在市招投标中心(浒山街道北二环中路16号华泰大厦二楼)。
二、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1、慈土储长河7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长河镇宁丰村,东临戴家路,南临河,西临村宅基地,北临村耕地。
2、慈土储龙山4号地块:该地块位于龙山镇慈东工业区D81号地块内,东临规划路(16米),南临空地,西临规划路(40米),北临规划路(24米)。
三、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主要经济指标、土地用途、使用年限、挂牌起始价及保证金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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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宗地面积(M2) | 折合亩数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起始价总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长河7号 | 8572 | 12.86 | ≤45 | ≤1.1 | ≥10 | 市场用地 | 商业 | 40年 | 830 | 80 | 龙山4号 | 17514 | 26.27 | ≤40 | 1.2-1.5 | ≥20 | 商业用地 | 商业 | 40 | 480 | 45 |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但不得联合竞买。竞得人在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可在办理土地登记前在土地所在地注册一家由该竞得人控股的公司,并在缴清所有土地款项后直接登记到新成立的公司。
五、报名有关事宜:
1、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05年7月4日至2005年7月8日到市国土资源局515室领取有关资料,并缴纳资料费200元。2005年7月11日至2005年7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到市国土资源局515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7月22日截止上午11:00止,下午不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报名时需持证件:竞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保证金缴纳办法:本次挂牌地块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慈溪市支行上房分理处;收款单位: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专项资金专户,账号:3319951440010000004767。缴纳保证金需用银行汇票或现金缴款单。
4、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于挂牌结束后5日内不计息退还。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有关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4)63809025 63013534
联系人:周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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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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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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