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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土资房告字[201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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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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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m2) | 规划建筑总面积(m2) | 出让土地部分 | 划拨土地部分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m2)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规划建筑面积(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起叫价(楼面地价)(元/m2)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建筑面积(m2) | 套数 | 351-350-370213-006-009-01001 | 李沧区大崂路1002号 | 8796.1 | 40462 | 城镇住宅 | 7626.4 | 2964.47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70 | 35081.38 | 13636.52 | 4131 | 2355 | 1169.7 | 城镇住宅(公共租赁住房) | ≥5380.62 | ≥90 | 商服 | 4661.93 | ≤4.6 | ≤24% | ≥27% | 40 | 21444.86 |
拍卖出让地块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0。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本次出让的地块为保障性住房配建用地,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同时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后,同时将保障性住房用地划拨给受让人。该地块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380.62平方米,不少于90套。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规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一楼土地交易窗口或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青岛市瞿塘峡路24号)买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0月29日(9:30—15:00),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楼土地交易窗口向出让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9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在2013年10月31日15时前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1月1日9时30分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09房间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于2013年10月18日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上午9时30分准时统一发车。
集合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东门。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含拍卖终止)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办人: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联系地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香港中路19号)
联系电话:0532-85916055、82679353
联系人:牟中华、侯凤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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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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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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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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