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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平国土告字 [2007] 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4楼挂牌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平湖市地处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位于浙江省东北部,东邻中国经济、金融、信息中心——上海市,南濒杭州湾,是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桥头堡。距上海、杭州、苏州均在100公里左右,境内有国家一类开放口岸乍浦港,乍嘉苏高速公路、沪杭高速公路紧贴其侧,总投资140亿元人民币的杭浦高速公路贯穿全境,交通极为便利。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位于平湖市城北商贸区。宗地位置及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m2)土地用途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年限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
1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新华北路西侧39855.1宾馆商业< 2.2< 30%<100米> 30%商业40年宾馆40年10003588
2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曹金路东侧A地块43000.0商业住宅1.3~1.7< 28%14米~60米> 30%商业40年住宅70年15005805
3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曹金路东侧B地块43103.0商业住宅1.3~1.7< 28%14米~60米> 30%商业40年住宅70年15005820
4当湖街道福臻路南侧、曹金路东侧C地块30874.1商业住宅1.3~1.7< 28%14米~60米> 30%商业40年住宅70年10004168

  
  出让宗地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地貌以成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
  
  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2~4号地块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出让,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方可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若外地企业竞得后,须在当湖街道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对上述地块有受让意向的竞买者,在缴纳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竞价时间: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0日15时整止。节假日接受报名、竞价。
  
  2.报名地点: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3.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
  
  5.有欠缴土地出让金不良记录者、闲置土地或空闲土地未处置的,不予受理。
  
  五、公开出让地点、时间:
  
  挂牌出让时间:2007年8月13日14时30分在平湖市招投标中心举办。
  
  六、其他事项:
  
  1.公开出让地块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的土地出让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结清全额出让金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期土地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详见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文件(平规建设[2007]29号、30-1号、30-2号、30-3号)。
  
  4.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出让合同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七、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平湖市支行
  
  账号:860028666708094001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平湖市招投标中心(当湖街道当湖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四楼)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85261162
  
  联系人:赵先生、唐先生

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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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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