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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湖县国土资源局12月20日公开拍卖六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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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建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对位于县城区范围内部分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地块名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 元) | 2007—G20 | 人民路东、原新泉浴室地块 | 1720 | 商业居住 | ≯2.0 | ≯60% | ≮20% | 1800 | 360 | 20 | 2007—G21 | 盂兰河南、原畜禽改良站地块 | 13860 | 商业居住 | ≯1.4 | ≯35% | ≮30% | 2000 | 400 | 20 | 2007—G22 | 新扬路南、原建行用地 | 3020 | 居住 | ≯1.5 | ≯30% | ≮30% | 330 | 70 | 10 | 2007—G23 | 东华纺织公司南侧地块 | 7470 | 商业居住 | ≯1.7 | ≯40% | ≮25% | 1300 | 260 | 10 | 2007—G24 | 建宝路东、锦绣宾馆南侧地块 | 16400 | 商业居住 | ≯1.6 | ≯35% | ≮30% | 2700 | 540 | 20 | 2007—G25 | 原粮食局地块 | 4570 | 商业居住 | ≯2.4 | ≯35% | ≮25% | 1800 | 360 | 20 |
注:土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份额40年,住宅用地份额70年。
二、竞买人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不得超过两家)。非房地产公司竞得的,如从事房地产开发,须依法进行开发建设。
三、拍卖方式及拍卖会时间、地点
地块按宗地总价出让,以增价方式拍卖。
拍卖会定于2007年12月20日下午3:30在建湖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厅举行。
四、供地条件
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拆成自然平整状态,其余部分及周围基础设施(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
五、交款方式
成交价款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成交后30日内缴纳60%的出让金,余款在交地前15日内全部交清。
成交价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成交后30日内缴纳50%的出让金,余款在交地前15日内全部交清。
六、报名有关事宜
1、凡有意竞买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7年12月19日,到江苏省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申领有关文件。
2、2007年12月19日下午5:00时前,竞买者应向建湖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影印件;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影印件;并缴纳保证金(如委托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影印件)。
3、本次受理竞买申请不接受邮寄、电话、电子邮件、口头申请。 |
联系方法:
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建湖县城冠华路国土大厦
联系电话:(0515)86155638、13651599688
传真:(0515)86155678
联系人:王先生、於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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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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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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