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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针对高级会员
浙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工业(2007)第1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6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及行业类别
出让土地面积(㎡)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万元/亩)
挂牌起始价(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保证金(万元)
袍江工业区M13号地块斗门镇东堰村工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2051250年1.0-1.535%-50%10%-20%≥16068010140
袍江工业区5号地块马山镇王家埭村工业(塑料制品业)3198050年1.0-2.035%-50%10%-20%≥20093010190
袍江工业区53号地块育贤路以南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384850年1.0-2.035%-50%10%-20%≥2001401030
袍江工业区4-1号地块马山镇嵩湾村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2985650年1.0-2.035%-50%10%-20%≥24892010190
袍江工业区2号地块马山镇嵩湾村工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2198150年1.0-1.535%-50%10%-20%≥15070010140
袍江工业区M20号地块斗门安置小区工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549650年1.0-2.035%-50%10%-20%≥1502101050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袍江工业区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书》的有关情况。
  
  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同时与袍江工业区管委会签订《项目落户协议》。竞得人可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工业项目各项审批手续。
  
  竞得人在地块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各地块内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用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地块总面积的7%、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且地块内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M13号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绍兴市内从事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
  
  (二)5号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绍兴市内从事塑料制品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
  
  (三)53号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绍兴市内从事造纸及纸制品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
  
  (四)4-1号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绍兴市内外从事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五)2号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绍兴市内外从事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六)M20号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袍江工业区内从事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凡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的单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单位除外),需凭袍江工业区管委会出具的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的确认意见,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中心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
  
  挂牌出让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即为该地块工业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不允许作任何变更。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
  
  参加本次地块竞买的,在报名时每个地块须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确认后,如竞买人无违约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受让地块的签约定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者在成交后不按照挂牌文件规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或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条款的,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保证金缴入帐户: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帐号:0900000103190200010;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五、竞买人参加挂牌的报名、报价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07年6月22日至2007年7月9日的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中心(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三)挂牌报价时间:2007年6月27日至2007年7月10日下午3时正的工作时间内。
  
  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由要求竞价的竞买人在2007年7月10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2007年7月10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四)挂牌报价地点:2007年7月10日上午12时前,在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中心报价;2007年7月10日下午2时30分起,报价地点调整在市招投标中心401号交易大厅。
  
  (五)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袍江工业区管委会出具的竞买人资格确认意见;
  
  (2)挂牌出让竞买报名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委托他人办理申请及报价等具体事宜的,应提交详细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3)(4)(5)(6)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2)提供原件。
  
  六、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七、相关事项详见《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中心获取,获取时间:2007年6月14日至2007年7月8日的工作时间内。
  
  八、本次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可在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和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上查询。

联系方法:


  土地利用管理处:王佩华
  
  电话:0575-85116119
  
  土地交易中心:许虹
  
  电话:0575-88021446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袍江分局:王志强
  
  电话:0575-88031606
  
  查询网址:绍兴市招投标中心(www.sxztb.gov.cn)
  
  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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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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