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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黄土资告字[2007]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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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决定,挂牌出让黄岩经济开发区新前街道牟村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的黄岩经济开发区东区江口街道牟村地块,位于新前街道牟村82省道北侧,东起经二路,南起82省道,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位置 | 地块总面积(公顷) | 出让面积(公顷) | 土地 用途 | 开发程度 | 建筑 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出让年限 | (万元人民币) | 黄岩经济开发区新前街道牟村地块 | 3.7963 | 3.2316 | 工矿仓储(工业)用地 | 现状 | 16158-48474M2 | 0.5-1.5 | 不大于40% | 不小于20% | ≤24米 | 333 | 100 | 5年 |
详细规划指标要求见黄岩规划管理处2006年6月28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黄建规条[2007]W462号)。
投资强度必须达到拟从事行业的控制指标。非生产性用房占用或分摊占用土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其中行政办公用房占用或分摊占用土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不得超过规划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5%。
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土地契税。
二、该地块的产业为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摩托车整车制造)业。黄岩区内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申请参加竞买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土地出让年限为5年,期满后受让人须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不自行拆除的予以没收(竞买人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作出书面承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公告发布后(休息日不受理),到我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30日至2007年11月1日下午4时止,到我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1月2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2007年11月1日-2007年11月14日下午4时止。出让地点: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十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未竞得者,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三)竞得人应在该幅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须知》规定的时间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缴清全部出让金和土地契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放弃,则没收以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取消土地使用权受让资格。
八、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台州市黄岩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岩支行
账号:4292606082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联系电话:0576-84032519、84032520
联系人:钟先生、林先生、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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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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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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