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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盐土告(200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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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要求
1.地块位于武原镇新桥路东、盐北路北。
2.地块现状:自然平整。
3.地块净建设用地面积83348平方米,分A、B两个区块,其中A区块面积33526平方米;B区块面积49822平方米。两区块作为一个标的挂牌出让。
4.规划用途:商业金融、居住用地。
5.地块出让年限:A区块为商业金融用地40年,B区块为居住用地70年。
6.规划用地指标:A区块:容积率为1.3~3.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且必须建设规模不少于200间客房的五星级宾馆,宾馆用地面积不少于25亩;B区块容积率为1.0~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盐城规条武字(2006)55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且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或1200万美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参加竞买。
2.有意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6年12月13日15时30分(工作日)止到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购领相关资料,资料费每份100元;有意竞买者,请于2006年12月13日15时30分(工作日)前携带竞买申请书,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报名表,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到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办理报名手续。
3.本次挂牌时间为2006年12月4日8时30分起至2006年12月15日15时30分止(工作日)。
4.本次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5000万元,报价必须高于起始价且每次加价幅度均不得低于50万元(或其整倍数)。挂牌地点在海盐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5.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出让金,出让金交付期限详见须知及出让合同;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3天内(工作日)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海盐县统一征地办公室;开户银行:建行海盐支行;账号:261083920)。
三、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武原镇枣园西路178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73)611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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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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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200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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