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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衢市告字[2006]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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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市区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组织实施指定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面积 | 出让年限 | 1 | 市区320国道南侧、凯旋西路东侧 | 5378.1 | 商业 | 1.12 | 50.41% | 16% | 6069.7 | 40年 | 850 | 450 | 2 | 市区320国道北侧、浙赣铁路东侧 | 6938.5 | 商业 | 1.15 | 57.7% | 16.2% | 6776 | 40年 | 850 | 500 | 3 | 乌江东路以北、临湖北路以西C-9-4 | 26653 | 工业 | 按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 | 50年 | 112.5 | 250 |
注:编号1、2地块是商业(汽车销售4S店)用地;
编号3地块位于衢江经济开发区工业区范围内,为一类工业用地,厂区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非生产性用房占地面积(包括为其配套的绿化、道路及场地)不得超过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在衢州市区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6年12月29日下午4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12月20日至2006年12月22日,到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12月27日至2006年12月28日,到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土地交易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28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6年12月29日下午4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公开出让时间:拍卖为2007年1月4日上午9时半;挂牌为2007年1月2日至2007年1月11日下午3时半。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东分局、衢州市荷花西路107号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 国土城东分局 0570-3851515 0570-3851520
市招投标中心 0570-3891703
联 系 人:王福东、余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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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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