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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绵国土资公告[2007]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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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红线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万元) | 容积率 (万㎡/ha)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1 | 涪城区丰谷镇 马家湾 | 9170.01 | 居住 | / | <35% | 15 | ≥25% | 70 | 42 | 210 | 2 | 游仙区游仙镇 吴家村五社 | 3184.48 | 对外交通(建设加油站) | 1.2 | <10% | 15 | 30% | 40 | 13 | 66 |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涪城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规选设[2007]002号、游仙区建设环保局绵游建规设[2007]06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24日起,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绵阳市新益大厦南三楼)索取或在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和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网上(www.mytd.com.cn)查询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2日前,到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1月12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11月14日14:00时在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举行。
七、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涪城支行
账号:35205478091001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新益大厦南三楼)
联系电话:(0816)2345551
联系人:赵杨、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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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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