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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3]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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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付款时间 | 规划要求 | 其他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AJ2013J-044 | 溪龙乡2012-2地块 | 溪龙乡黄杜村 | 2564 | 旅游服务设施 | 40年 | 40 万元 | 225万元(包含地面建筑物45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0.5-0.7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AJ2013J-045 | 溪龙乡2012-3地块 | 溪龙乡黄杜村 | 2658 | 旅游服务设施 | 40年 | 40 万元 | 227万元(包含地面建筑物37万元) | 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 | 0.5-0.7 | 不大于35% | 不小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AJ2013J-046 | 地铺镇2008-17(望山路南侧)公开出让地块 | 望山路南侧,凤凰路西侧,天目南路东侧 | 43061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910万元 | 9510万元 | 成交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地价款的50%,三个月内付清地价款 | 1.0-1.3 | 不大于30% | 不低于30% | 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
二、申请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9月5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5日下午15:00时(以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9月5日下午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9月6日上午9:00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6日下午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年9月13日下午15:00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3%土地锲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按照安政办发【2013】9号文件执行。
八、AJ2013J-044、AJ2013J-045地块内有建筑物,权证办理等相关事项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王先生韩先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魏女士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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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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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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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溪龙乡2012-2等2宗地块报名不满3家,现转为挂牌。挂牌竞买时间为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6日下午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年9月13日下午1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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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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