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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即土告字[201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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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即墨市人民政府批准,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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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JY14-94 | 宗地总面积: | 649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华山三路以东、蓝鳌路以南、华山二路以西、文化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6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 | | 批发零售用地 | |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708914BA0067 | 现状土地条件: | | | | | | 起始价: | 13209.7572万元 | 加价幅度: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挂牌出让文件《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按《挂牌出让须知》中的规定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为非即墨市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即墨市内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由新公司与即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1月07日至2014年12月02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02日到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0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2月03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即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7号窗口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JY14-94号地块:2014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14年12月04日09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即墨市振中街7号
联系人:李顺梁马丕山
联系电话:0532-89062717
开户单位:即墨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通济支行
银行帐号:90201026002420500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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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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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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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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