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仙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仙土告字〔2016〕18号
|
|
|
|
|
|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原官路食品公司6-7号地块一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原官路食品公司6-7号地块 | 106.31(其中商业26.58) | 425.24(其中商业106.31) | 住宅、商服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62(设有保留价) | 12 |
注: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其他土地使用条件详见图号16-G001-02规划平面图和2016年5月19日县住建局出具了备注说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有拖欠仙居县土地出让金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书面申请前缴清所欠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公开出让设有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1日,到仙居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索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1日,到仙居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2月1日16: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拍卖时间定于2016年12月2日9时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出让。有用地意向者在报名竞买前需自行或与仙居县土地征储办联系到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出让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竞买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认定对出让宗地地块现状无异议。
2、成交价款的组成及支付: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净收益、土地补偿安置费用、出让土地前期开发费用、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向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付清成交价款,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付清出让公证费,在出让成交之日10日内缴纳契税、印花税等。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达到3人时,方可进入拍卖程序。
4、土地交付:在竞得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后,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择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到实地定桩放样交付土地。
5、建设要求: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交付土地之日起24个月内要完成房屋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出让用地周边的道路、人行道、绿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由仙居县征储办负责落实。
6、如本次出让地块未能成交,将由我局组织再次出让。
7、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仙居县公证处予以公证。本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网和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网站(网址:www.xjgt.gov.cn)以及仙居房地产网上发布,请点击“市场信息”栏目查看。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在《国土资源网》发布补充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6-87716505、87771500
联系人:马女士、王女士
开户单位: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帐号:33001667535059911111
|
联系方法: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0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