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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甬土告〔2020〕0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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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 | 起始价 | 保证金 | 规划指标要求 | (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万元)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甬储出2020-023号 | 鄞州区JS-08-a3(姜山镇核心11号)地块 | 鄞州区姜山镇仪门村,东至中心路,南至横五河,西临姜山西河,北至姜山河 |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 70321 | 楼面地价11400 | 35280 | 1.0<R≤2.2 | ≥30 | ≤30 | ≤70 | 甬储出2020-024号 | 鄞州区YZ06-14-e3地块(中河地段) | 鄞州区中河街道大河沿村、潘火街道土桥村,东至地块界线,南至地块界线,西临周东江,北至四明东路 | 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 | 44238 | 楼面地价15200 | 30940 | 1.0<R≤2.3 | ≥30 | ≤30 | ≤54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具体竞买资格及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三、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拍卖报名时间:
鄞州区JS-08-a3(姜山镇核心11号)地块:2020年4月28日9:00至2020年5月12日16:00;
鄞州区YZ06-14-e3地块(中河地段):2020年5月6日9:00至2020年5月18日16:00。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鄞州区JS-08-a3(姜山镇核心11号)地块:2020年5月12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鄞州区YZ06-14-e3地块(中河地段):2020年5月18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三)拍卖开始时间:
鄞州区JS-08-a3(姜山镇核心11号)地块:2020年5月13日10:00;
鄞州区YZ06-14-e3地块(中河地段):2020年5月19日10:0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事宜
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交易机构联系人:向老师、虞老师
咨询电话:0574-89284903、8928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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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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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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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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