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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柯区告字[2021]8号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决定于2021年9月17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拍卖方式出让柯城区九华乡2021-1号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使用年期
建设时间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m2)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绿地率
(年)
(万元)
(万元)
柯区让[2021] 12号
柯城区九华乡2021-1号出让地块
柯城区九华乡集镇范围内,万坞线的西侧
25077(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19021,教育用地6056)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教育用地
>1.0 且≤1.1(含幼儿园)
≤30%,其中其他商服用房建筑占地面积≤827平方米
25077<计容建筑面积≤27584.7(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其他商服用房建筑面积≤827(不含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物业管理用房、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幼儿园建筑面积≥3620。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仅限于地下停车、人防设施、设备用房、住宅储藏间)
≤24
≥30%
住宅70年,商服40年,教育50年
2.5
2990
897

  
  注:出让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柯资规条字[2021]5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拍卖地块的申请人为非柯城区的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柯城区指定区域内全额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21年9月16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及起始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柯区让(2021)12号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时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该地块的回购房设计标准、建筑材料、房屋品质和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须按照该地块的规划条件、规划建筑设计要求、回购房建设相关技术要求及审定的施工图报批建设。
  
  (1)该地块上的全部住宅及商业用房由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定价回购。回购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7584.7㎡;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物业用房(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测绘资质测绘报告为准)及附属用房、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机动车停车位、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等均为无偿移交。
  
  (2)回购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7584.7㎡,单价为4500元/㎡,回购总价暂定为124131150元(大写:壹亿贰仟肆佰壹拾叁万壹仟壹佰伍拾元整),最终结算按产权证建筑面积为准。回购价包含土地费、工程费、室外配套费、报批费用、前期费用、不动产权证办证费等所有与回购相关等费用。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物业用房(具体详见施工图纸,以有测绘资质测绘报告为准)及附属用房、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机动车停车位、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等均为无偿移交。
  
  2.受让人应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整体方案设计及深化。回购房部分需按照出让约定的规划建筑设计要求、回购房建设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方案优化及深化,且需经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后,整体方案方可报送资规部门审查。
  
  3.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柯城区九华乡2021-1号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签订回购协议后一个月内向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方案设计、电力杆线迁移前期工作设计费用,暂定280万元(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最终以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清单或票据依据进行结算。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款项的万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4.该地块内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房由受让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5.该地块配建9班幼儿园一所,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设计建造,要求幼儿园的建设、装修与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同步进行。受让人按装饰部分(室内装修,不包括校园智能化、教学设备及办公生活设备等)不低于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进行装修;校园智能化等设备按每班15万元标准配备,教学设备及办公、生活设备按每班30万元标准采购;买受人需编制幼儿园装修部分(包括装饰部分、校园智能化、教学设备及办公、生活设备等)预算并报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价格审核。幼儿园及配套停车位(含地上地下)由开发商统一建设,并需经政府部门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教育主管部门。
  
  6.该地块的回购房建设标准、建设管理要求、回购支付方式等其他相关约定详见《柯城区九华乡2021-1号出让地块定价回购协议》。
  
  7.该地块内场地土方平整由受让人自行完成。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衢州市双港路180号302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0-3047186
  
  九、相关事项咨询电话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0-3020066
  
  衢州市柯城区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0570-3060729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规划0570-3089632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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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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