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公告
湖自然资规告字(2021)18号
|
|
|
|
|
|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2021-33号地块、2021-34号地块、2021-35号地块和2021-3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及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履行合同的定金 | 2021-33号 | 南浔新区单元CD-03-03-08A号地块(位于南浔新区单元,基地北侧为联谊路,西侧为万顺路,南侧为规划居住地块,东侧为规划河道。)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80%-85%,餐饮计容建筑面积占比15%-20%)],商业40年 | 16671 | 1.0-1.3 | 4350 | 870 | 成交价的20% | 2021-34号 | 南浔浔东单元CD-02-05-02A号地块(位于南浔城区浔东单元,基地北侧为人瑞路,东侧为外环东路,西侧为规划道路,南侧为现状河道。)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40年 | 20236 | 1.5-1.7 | 4550 | 910 | 成交价的20% | 2021-35号 | 吴兴区埭溪镇193号地块(位于埭溪镇,北临杨山坞四路,西临杨山坞路。) | 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52%-62%,商务金融计容建筑面积38%-48%)],商业40年 | 4383 | 1.0-1.5 | 660 | 132 | 成交价的20% | 2021-36号 | 吴兴区埭溪镇200号地块(位于埭溪镇,东临上沈路。) |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40年 | 15161 | 0.5-1.0 | 2180 | 436 | 成交价的2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前述条件的申请人,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11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2021-33号: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
2021-34号: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
2021-35号: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
2021-36号: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2021-33号地块该宗地可分割、可销售,分割应当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
2、2021-34号地块带方案出让;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不得改变用途(指须按湖州市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
3、2021-35号地块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不得改变用途(指项目方案须上报湖州市吴兴区规划委员会审查,并按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
4、2021-36号地块带方案出让;不得分割登记、不得销售,须整体持有,不得改变用途(指须按湖州市吴兴区规划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不得改变审查通过的方案建设)。
5、依据省、市人防实施有关要求,配建相关人防设施,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和市(区)人防办对接。
6、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要求和有关配建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造要求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及监管。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高先生,0572-2667751
南浔镇自然资源所,冯先生,0572-2686576
埭溪镇自然资源所,云先生,0572-2552907
2.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
|
联系方法:
|
竞投结果:
您是本网高级会员,欲知结果,请先登录或与本网联系!
|
|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4日
|
以上信息归地产投资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