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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昆地(2007)(工)挂字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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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昆山市锦溪镇正崴路南侧等10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投资强度 | 起始价 | 保证金(万元) | 项目类型 | 最新挂牌价元/平方米 | 2-1 | 锦溪镇正崴路南侧 | 11333.33平方米(折17亩) | 工业 | 50年 | ≥0.8 | ≤50% | 不低于40万美元/亩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35 | 新型建材 | 0 | 2-2 | 锦溪镇正崴路南侧 | 50000平方米(折75亩) | 工业 | 50年 | ≥0.8 | ≤50% | 不低于40万美元/亩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150 | 塑胶 | 0 | 2-3 | 开发区郭石塘南、章基路东 | 10072平方米(折15.11亩) | 工业 | 50年 | ≥0.8 | ≥50% | 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30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0 | 2-4 | 开发区玫瑰路西、云雀路南 | 19085平方米(折28.63亩) | 工业 | 50年 | ≥0.8 | ≥50% | 不低于50万美元/亩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55 | 电子器件制造 | 0 | 2-5 | 开发区洪湖路南、高鼎路东 | 13333平方米(折20亩) | 工业 | 50年 | ≥0.8 | ≥50% |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40 | 电机制造 | 0 | 2-6 | 开发区群益路北侧 | 17583平方米(折26.37亩) | 工业 | 50年 | ≥0.8 | ≥50% | 不低于60万美元/亩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55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0 | 2-7 | 玉山镇晨丰路南侧 | 32040平方米(折48.06亩) | 工业 | 50年 | ≥0.6 | ≤50% | 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美元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100 | 模具 | 0 | 2-8 | 玉山镇北门路东侧,迎宾路南侧 | 13333.3平方米(折20亩) | 工业 | 50年 | ≥0.6 | ≤50% | 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40 | 精密模具 | 0 | 2-9 | 玉山镇益胜路北侧 | 14150.5平方米(折21.23亩) | 工业 | 50年 | ≥0.6 | ≤50% | 注册资本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不低于9000万元人民币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45 | 精密模具 | 0 | 2-10 | 巴城镇石牌塔基路西侧 | 6666.7平方米(折10亩) | 工业 | 50年 | ≥0.8 | ≥50% | 不低于360万元人民币/亩 | 288元/平方米(19.2万元/亩) | 20 | 汽车电机配件 | 0 |
二、土地挂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者报名申请时间:自2007年4月25日上午9时至2007年5月29日下午17时止(双休日除外)。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交报名申请表、竞买报价单以及保证金进帐单。竞买报价单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报名时最新挂牌价格,且每次加价幅度须为每亩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及报价时间:自2007年4月25日上午9时至2007年5月30日下午14时止(双休日除外)。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竞得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通知书》后,需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通知书》到环保、发改委(外经贸局)、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通知书》到国土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环评、项目、工商登记的时限为:
(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
(二)由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
(三)由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
自《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市国土局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退还50%的保证金。
六、土地挂牌出让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阅挂牌出让文件。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咨询并索取资料。
七、挂牌地点: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底楼土地交易大厅。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12-57319055
传 真:0512-57313945
地 址:昆山市同丰西路国土资源局底楼土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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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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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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