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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3〕5号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南峰街道一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万元)
(万元)
G2023905
仙居县财政局北侧地块
17229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30%
>1.0且≤1.75
≥20%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5179
3036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1、详见仙自然资规条〔331024202300023〕号规划条件。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1、详见仙自然资规条〔331024202300023〕号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仙居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得入选人须5个工作日内,到仙居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除仙居县内具备本宗地土地开发资质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竞得土地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仙居县内投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开发资质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达到51%。须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本宗地的申请人应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竞买申请”内承诺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的成立时间、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符合出让公告的要求,并与“竞买申请”内的承诺一致。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本县还有土地出让金拖欠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缴清土地出让金。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3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8时至2023年4月17日16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6时)
  
  (三)拍卖时间:2023年4月18日9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付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总额50%(含定金),余额部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全部付清(不计息)。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土地交付时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本出让公告发布时之状态。所交付土地“场地平整”达到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堆放物、停放物、树木、作物青苗清除,突出地表的沟、坎、田埂等摊平。上述土地开发前期工作由仙居县高铁新城指挥部负责。
  
  (三)如本次出让地块未能成交,将由我局组织再次出让。
  
  (四)地块内与出让地块相关的项目或建筑,需要受让人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及有偿或无偿代建、带建、配建、移交的要求详见仙自然资规条〔331024202300023〕号规划条件。
  
  (五)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八、联系方式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6-87771500、87716505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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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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