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GC07007 |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经四路以东、七号路以南 | 68507.52平方米(折102.76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 工业用地 | ≥0.7且≤1.8 | ≥35%且≤65% | ≤20%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50年 | 2570(折25万元/亩) | 1285 | 10 | 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分割转让;原则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若该用地与相邻用地为同一土地竞得人,两用地可统一规划,统一核算经济技术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产出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