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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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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主要土地使用条件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 容积率 |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内的商业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万元) | (万元) | G2022090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1地块 | 163.95 | ≤4.27 | ≤700 | ≤125 | ≤160 | ≤97.58%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17 | 20 | G2022089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2地块 | 144 | ≤4.2 | ≤605 | ≤100 | ≤132 | ≤92%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03 | 20 | G2022088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3地块 | 144 | ≤4.2 | ≤605 | ≤100 | ≤132 | ≤92%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03 | 20 | G2022087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4地块 | 144 | ≤4.2 | ≤605 | ≤100 | ≤132 | ≤92%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03 | 20 | G2022086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5地块 | 144 | ≤4.2 | ≤605 | ≤100 | ≤132 | ≤92%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03 | 20 | G2022085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6地块 | 144 | ≤4.2 | ≤605 | ≤100 | ≤132 | ≤92%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03 | 20 | G2022084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7地块 | 144 | ≤4.2 | ≤605 | ≤100 | ≤132 | ≤92%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03 | 20 | G2022083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8地块 | 144 | ≤4.2 | ≤605 | ≤100 | ≤132 | ≤92%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03 | 20 | G2022082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9地块 | 144 | ≤4.2 | ≤605 | ≤100 | ≤132 | ≤92%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03 | 20 | G2022081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10地块 | 146.16 | ≤4.2 | ≤614 | ≤100 | ≤134 | ≤92% | ≤2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70年、40年 | 110 | 20 | 备注 | 城镇住宅用地(包括地下空间)出让年限70年,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上述地块带建筑设计方案出让,地块受让人应按照《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地块商住建筑方案设计(成果稿)》(简称《建筑设计方案》)建造房屋(当《建筑设计方案》内规划指标与《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第4条“土地开发强度”规定指标不一致的,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规定指标为准)。出让地块内的建筑产权须整体持有,不能分割销售不能分割转让不能分割抵押。除建筑占地,出让面积内的其他用地须敞开不能设置围墙、栏杆等进行封闭。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具体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筑设计方案》、《房屋建设监管协议》和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出让文件。
2、本次出让,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横溪镇人民政府)负责交付出让土地。交付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土地交付时,受让人须与横溪镇人民政府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申请土地登记时须带此《交地确认书》。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本出让公告发布时之状态。所交付土地“场地平整”达到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电力(通信等)设施、堆放物、停放物、树木、作物青苗清除,突出地表的沟、坎、田埂等摊平。作物青苗清除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村组关系处理、四邻关系处理、宗地外基础设施建设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负责。
3、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4、受让人在出让地块内的投资开发建设,须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房屋建设监管协议》。竞买申请人应对须遵循执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屋建设监管协议》等文件的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避免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屋建设监管协议》签订后发生争议或出现违约。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内容有疑问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详询本局;对《房屋建设监管协议》条款内容有疑问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详询横溪镇人民政府。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需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出让宗地的申请人应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竞买申请”内承诺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新公司的成立时间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新公司的注册登记地须在仙居县内,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达到51%,新公司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局可以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须符合出让公告的要求,并与“竞买申请”内的承诺一致。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在本县还有土地出让金拖欠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缴清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出让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并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0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8时至2023年5月10日16时。
(三)拍卖起始时间: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拍卖起始时间 | 备注 | G2022090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1地块 | 2023年5月11日8时30分 | | G2022089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2地块 | 2023年5月11日9时 | | G2022088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3地块 | 2023年5月11日9时30分 | | G2022087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4地块 | 2023年5月11日10时 | | G2022086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5地块 | 2023年5月11日10时30分 | | G2022085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6地块 | 2023年5月11日11时 | | G2022084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7地块 | 2023年5月11日15时 | | G2022083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8地块 | 2023年5月11日15时30分 | | G2022082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9地块 | 2023年5月11日16时 | | G2022081 | 横溪镇健康路北侧胜利路东侧2-10地块 | 2023年5月11日16时30分 | |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横溪镇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建设监管协议》。
(三)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缴清出让价款。出让价款构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土地补偿安置费用、报批税费、土地出让前期开发费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由横溪镇人民政府承办,地块具体情况请详询横溪镇人民政府。如出让地块及施工所涉周边土地的地下有构筑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等,均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联系解决。
(五)本次出让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竞得人须另行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六)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发布补充公告或作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本次出让未能成交的地块,我局将视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七)本次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八)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的银行帐户。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九)竞买申请人须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应认真、仔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规划条件等出让文件,充分了解地块现状情况、地块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及地块的供地条件,完全理解出让文件内容和网上出让操作程序,避免出让成交后不愿或拖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等情况的发生。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认定对出让地块现状及供地条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内容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7771500、87716505;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咨询联系电话:13738623129(联系人:沈建明)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联系电话:18627599793、18932430170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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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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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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