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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梧拍挂告字[200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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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梧拍挂[2007]12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梧拍挂[2007]12号宗地位于红岭五金仓周边,土地面积为122087.09平方米(折合183.1305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3.60,建筑密度:≤29.4%(在不超过容积率及满足建筑间距要求的前提下,该指标可作适当调整),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在机场净空要求下。其他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梧建规设[2007]13号。
二、拍卖、挂牌出让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市国土资源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来,不按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公司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既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申请成立项目公司,并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三、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时间、报价时间和地点
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07年8月27日至2007年9月17日;
公告截止日竞买申请人达3人以上(含3人)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拍卖出让地点、时间: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多功能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挂牌出让报价时间:2007年9月18日8时至2007年9月29日17时(节假日除外);
挂牌出让地点: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办证中心大厅(市银湖南路2号)。
四、符合竞买人条件的有意竞买者请在2007年8月27日8时至2007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文件到梧州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索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和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9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出让竞买申请
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者请在2007年9月18日8时至2007年9月29日17时(节假日除外)到梧州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予以受理竞买报价。
六、拍卖挂牌出让起始价(起叫价)和竞买保证金
(一) 拍卖挂牌出让起始价(起叫价)为人民币18313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2500万元。
七、拍卖、挂牌出让竞得土地使用条件及履行的义务详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八、梧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具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梧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梧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20—305301040005302 |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梧州市银湖南路2号
联系电话:(0774)6029269、6029267
联系人:小朱、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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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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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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