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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黄国土挂200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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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等有关文件规定,经黄山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黄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对位于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
黄国土挂2004-03号地块位于屯溪区阳湖镇,北至白石路、南至稽灵山路、东至区间路、西至徽杭高速公路。项目用地由A、B两块组成,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为A地块,面积为36266.18㎡(合54.34亩,以黄山市土地勘测规划院测定的宗地出让面积为准),挂牌出让土地包括现有房屋,按现状出让,土地使用性质为服务及接待,土地使用年限40年。
详细规划要求见黄山市城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意见书[黄城规意字(2003)第83号]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建设的。
2、 此前曾竞得土地但至今仍违规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三、领取文件
竞买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4年4月13日下午4时止,到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世纪广场北侧市国土局2楼216室)领取下列挂牌出让文件:
1、黄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规则;
3、国有土地使用权报价须知;
4、规划意见书;
5、竞买申请书及报名表;
6、挂牌出让地块宗地图。
四、咨询、现场勘察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04年4月13日下午4时止。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于2004年4月13日下午4时前持下列文件和竞买保证金,向黄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竞买手续委托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办理。
1、竞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竞买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3、 营业执照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 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竞买保证金400万元)。
六、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1、挂牌出让自2004年4月14日上午8时起的工作时间开始接受竞买人的报价。
2、挂牌出让截止时间为2004年4月27日下午4时(不含法定节假日)。
3、地点:黄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
七、竞得人可同时取得项目区内B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893.58㎡(合5.84亩,以黄山市土地勘测规划院测定的宗地出让面积为准),按下列规定支付费用:
1. 现状为二水厂前水泥路占用土地,供地单价同A地块成交单价;
2. 现状为农用地、宅基地等其它土地的,依法据实支付征地补偿费、拆迁费及报批费,并按A地块成交单价每亩收取40%的土地出让金。
八、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规则。 |
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59-2355597 13805599922 0559-3382122
联系人: 吴东育
传 真:0559-2355587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世纪广场北侧(市国土资源局二楼2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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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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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200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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