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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08]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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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临海市区人民路与蓝天路交叉口西北角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人民路与蓝天路西北角 | 4348.79 | 商业住宅 | ≤1.66 | ≤35% | ≥30% | 40年70年 | 500 | 1460 |
2、本地块出让设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转入挂牌出让。成交价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和土地契税。
3、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建规设函(2008)051号】编制开发方案。各项用地指标和投资强度必须符合浙江省商业住宅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本次拍卖前有出让金拖欠至今未缴清事实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报名)。如果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受让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须一个月内在临海斥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交纳相应宗地保证金,并领取有关文件资料,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2009年2月5日前全部交清。
6、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国土资源出让)窗口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此公告同时在网上发布(www.lhgtzyj.gov.cn、www.landchina.com)。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下午3时,地点为临海市人民政府办事大厅四楼会议中心。
我局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帐号:1207022109049207856(市工行)
930101040002132(市农行)
33001666135056000025(市建行)
510004522100010(市商业银行)
840024759108093001(市中国银行)
1110040101201000054181(市农联社营业部) |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85280089、852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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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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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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