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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
(黄国土拍200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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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2年第11号令)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黄山市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黄山市国土资源局将对位于黄山市屯溪区中心城区屯光大道、股份大道路口原会展中心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1.该地块位于中心城区屯光大道、股份大道路口黄金地段,出让土地的面积为108818.58平方米(折163.2279亩以下称A地块),四至为:东至社屋路、南至金地花园及社屋前村、西至股份大道、北至屯光大道。具体位置详见黄山市土地勘测规划院提供的黄国土拍2004—03出让宗地图。
2.该地块用地性质:沿股份大道和屯光大道以办公为主,可兼容部分商业和接待,其余地块为商住用地(详见规划红线图)。
3.用地使用强度:
A、公建区域(用地约42000平方米):
容积率<3.65,建筑密度<30%,建筑层数:主体建筑18层以上(同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B、商住区域(用地约67000平方米)
容积率<.1.5,建筑密度<28%,建筑高度:<18m。绿地率大于35%。,建筑间距大于1:1.2。
C、商住区域也可以采用高层形式,强度为:
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60m。绿地率大于50%。,建筑间距满足高层居住要求。
D、详细要求详见由黄山市城市规划局出具的本地规划意见书及红线图[黄城规意字(2004)第037号]。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拍卖竞买。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 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建设的;
2. 此前曾竞得土地但至今仍违规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办公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四、本次拍卖会定于2004年7月20日上午9时整进行,拍卖地点另行公告。
五、本次拍卖由拍卖人宣布起叫价和加价幅度后,由竞买人竞相应价,以最高应价拍定。
六、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持以下文件到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屯溪区长干东路世纪广场北侧市国土资源局大楼二楼216)。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竞买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七、现场勘察及报名登记:
1.咨询、现场勘察时间:2004年6月22日上午8时——2004年7月19日下午4时,也可以自行勘察。
2.报名登记时间:2004年6月22日——2004年7月16日下午4时。
3.报名时,收取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500万元。拍卖竞得者,保证金可冲抵土地成交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八、其他事项:为进一步提升本宗地的开发价值,本宗地南侧紧邻新园东路现未完成征地工作的B地块(面积约31亩)列入同一个项目建设范围。凡通过竞买竞得本宗地A地块者可同时取得B地块。其单价同A地块,待B地块由出让方完成征地后,竞买方按价支付出让金后,取得土地使用权。 |
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黄山市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59-2355597、3382122、13805599922
联系人:吴东育
传真:0559-235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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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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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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